1987年秋,雁灘小區。【李叔,我想好了,回林縣警局就職,繼承我爸的警號。】初秋的風帶著一絲寒氣,宋知夏緊攥電話的手指發白,沉重的嗓音透著一縷解脫。【知夏,你爸是英雄,虎父無犬女,我這就回去向上級申請重啟警號006723。】李叔愣神十幾秒鐘,語氣猶豫,【不過,你回林縣,丈夫和女兒怎麼辦?】聽到她提起丈夫和女兒,目光從院子裡潔白梔子花,緩緩轉移到掛在玄關處的全家福,宋知夏心口一陣鈍痛,強壓著眼眶的潮濕。這張照片,是女兒的惡作劇。丈夫葉瑾瑜笑容燦爛,女兒葉念宛可愛扮鬼臉,位於中間溫潤如玉的男人卻不是她這個女主人,而是葉瑾瑜的初戀,秦雲宛。這幸福的一家三口,像是一把鈍刀,將宋知夏的心臟劈成兩半。